今天来说“嘼”字,今天已经被简化为了“兽”字。提到这个字,也没人不认识,但该字一开始是怎么表示的呢?本期我们就来说一说。
“嘼”字,在《说文解字》中,许慎言:“㹌也。象目、頭、足厹地之形。古文嘼下从厹。凡嘼之属皆从嘼。”
“㹌”字,音chǎn。在“㹌也”这个地方,清代《说文》学者段玉裁曾指出说:“《尔雅》《释文》引《字林》:'嘼,㹌也。’《说文》:'嘼,牲也。’今本《说文》作'㹌也’乃后人以《字林》改《说文》耳。嘼、牲二字连文,《礼记》《左传》皆云:'名子者不以畜生是也。’”这便是说,段玉裁认为《说文》此处原来的应该是“牲也”,今本《说文》只是后人依据《字林》记载而改的。因此,我们在《说文解字注》里看到的就是“嘼,牲也。”与此同时,段玉裁在作注时还进一步说道:“《牛部》㹌字下亦曰:'嘼,牲也。’圈下曰:'养嘼之闲。’齅下曰:'读若嘼牲之嘼。’今俗语多云畜生。嘼今多用畜者,俗书叚借而然。《尔雅》释獸、释嘼必异其名者,陆德明曰:'嘼是嘼养之名,獸是毛蟲总号。’故释嘼惟论马牛羊鸡犬,释獸通说百獸之名。按《尚书》:'武成归嘼。’今作'归獸’,二字不分久矣。凡畜养古作嘼养。”后来,清末学者杨树达先生对段玉裁这一说法有不同的意见。杨先生即说:“《史记》、两《汉书》中以畜产连文者多矣。畜产即嘼㹌也。颜师古《匡谬正俗》卷二引《说文》,正作'嘼,㹌也’,则今本未误也。前人引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,每多互易。《释文》所称,不足据也。段氏注本据此上改许书,殊嫌专断。”可见,杨树达先生对段玉裁擅改许慎《说文》这个事是不认同的,他认为《说文》在这个地方原来就是记载“嘼,㹌也”,而且这“嘼㹌也”正是“畜产”也。再后来,清末民初学者张舜徽先生也发表了看法,张先生很赞同杨树达先生的观点,张先生就说:“杨说是也。凡云牲畜、家畜、六畜,皆当以嘼为正字。自经传以畜为嘼,而嘼废矣。本书(指《说文》一书)田部:'畜,田畜也。’乃谓田中所出,蓄聚之也。以与嘼字音同,故相通假耳。今语偁嘼牲,读丑六切。”说到这,我们大概就清楚了,许慎所谓“㹌也”即指“牲畜”之意。按张先生所说,“牲畜、家畜、六畜”的“畜”皆当以“嘼”为正字,只是由于后来“畜”字逐渐了“嘼”字。如今《汉语大字典》在收录该“嘼”字的时候就采用了张先生的看法。“象目、頭、足厹地之形”,这句话是许慎对小篆“嘼”字字形的说解分析。於此,段玉裁曾指出说,“象目”指小篆“嘼”字的顶部,“象頭”是指小篆“嘼”中间的“田”,至於“足厹地”则指最底下的“古”。我用示意图表示,如下所示:也就是这个缘故,段玉裁就断言,“古文嘼下从厹”。他的意思就是,古文“嘼”字本来用“厹”为形旁,像足蹂地,小篆之所以改变了字形写法,这是因为要“特取整齐易(容易,方便)书(书写)耳”。我们再来看一下该“嘼”字在甲骨文、金文里面的表现,如下图所示,观察字形可知,小篆的“嘼”字字形是从该字的甲、金文字形一路演变下来的,字形结构基本没发生大的变化,那么甲骨文的“嘼”字字形表示什么意思呢?现代学者王彤伟先生认为甲骨文“嘼”字像狩猎工具的样子,当是“獸”字的初文。而“獸”字在甲骨文里写作为“”,左边的“”即“弹”的本字,石弹;右边的“”为猎狗;左右合起来表示用石弹、猎犬捕猎,因此,王彤伟先生据此认为“獸”字的本义就是“打猎”。到这,小结一下,像许慎、段玉裁以及张舜徽等人对“嘼”字的说解、分析是基于小篆字形而进行的,但结合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来看,他们对“嘼”字字义的理解,应该只是引申义。关于“嘼”字就说到这。